1、土拨鼠之日

能的吧。

  第一天在这里醒来的时候她兵荒马乱,因为想不起公司在哪也不知道该拿这些财务报告怎么办,就请了病假,试图尽快搞懂自己这是什么情况。

  第二天和第三天则是她惊慌失措和精神错乱的高峰。等到了第四天,她还是在同一个时间、在床上用同样的姿势醒来,兰迪就淡定了。

  这种时候,别慌,冷静。慌也救不了自己,那不如就冷静吧。

  她试过稍微探索世界,但很快就亲身体验并被哥谭的高犯罪率吓得躲回家里,然后花上整整一天通过互联网深度了解她所在的这座城市,发现哥谭根本是个污水坑。

  那么问题就来了。为什么她在哥谭生活,却在大都会工作?

  是她租不起大都会的高级公寓?还是她对哥谭这个污水坑有着斯德哥尔摩式的、难以名状、割舍不下的依恋?

  考虑到她的户头余额说了个截然不同的故事,兰迪会认为,这场时间轮回游戏起点设在哥谭和她钱够不够没有多大关系。而又考虑到她的每一天实际上都只有不到二十四小时──六点半清醒,二十四先减去六──即便她想离开哥谭那也意义不大。

  “宇宙!为什么要这样对我!回答我的问题!”兰迪倒在地毯上,对天花板上的尘埃、和可能在宇宙某处观看她的悲剧生活的观察者放声尖叫。

  所以说,在几天的精神崩溃和几次徒劳的尝试后,兰迪选择放弃。

  既来之则安之,她一不是什么科学家,不懂这些时空理论不能帮助自己脱困,二她还求助无门。

  那她与其费力地挣扎,不如安静下来享受一点慢活。

  这道理就像那什么……强者从不抱怨环境?只要心态好一切都好?

  当然,更合理的解释是她已经有点疯掉了,哈哈。

  现在兰迪每天的生活是这样的。

  早上六点半,别无选择地用同一个姿势起床,面朝下,活一个宿醉样。

  她会梳洗一下,花大约半小时照顾屋子里的各种植物们,这听起来像无用功,但她相信只要缺水半天就可能害死一棵植物。

  然后她的猫(或者不是她的?)会慢悠悠地起床,这只胖白猫,睡得比主人还晚,绕着她的小腿打转,要求放饭。

  放饭后她会出门,继续探索周围环境,假设自己在游戏中,尝试触发隐藏的支线任务,看看是否能意外地回归正常──这听起来像另一个无用功,但人活着总是要有点希望嘛。

  今天的环境探索任务进行得不错,兰迪已经弄清楚她所在的上东区大致上哪瑞安全哪里危险,就在她,呃,有两次意外地提早从床上重新醒来之后。

  那也是她意识到自我了结不会帮助她脱离时间循环的时候。

  反正。

  她可以在时间循环中很好地生活,只要待在安全地带,她的食衣住行就都不成问题。

  此外,她还有猫!永远不担心无聊。她可以一天看一部电影,电影看完了看书,如果想出远门,她可以看bbc拍的生态纪录片。

  完成了一天一次的自我安慰后,兰迪走进沃尔玛,打算买点香料、柠檬和鱼做柠檬鱼当晚餐。仔细一想,这个重口的饮食习惯、和她为何记得柠檬鱼的食谱也许说明了一些事,但兰迪能想起来的也就这么多了。

  她站在玻璃门边,拿出耳机塞进耳内,把音量调到七十八。艾力克斯·桑普森年轻但带着点沙哑的歌声就像炎炎夏日里的柠檬汁,对着她大声唱某个女孩是如何用一个眼神让她瞬间坠入爱河。

  在她推着推车经过蔬果区时,一个和沃尔玛颇格格不入的男性背影意外进入她的视野。

  男人穿着长度过膝的黑色毛呢大衣,不知何故选择站在西瓜摊前发呆,手里还握着一根生到发青的香蕉。

  兰迪只一眼就知道这家伙不属于这里。

  看看那头黑发,发质太好了,不可能是几十块的洗发水能养出来的,发型也梳得一丝不苟、油光水滑。

  还有那双棕色皮鞋,闪闪发亮,几乎没沾上泥污。

  更别提他的合身西裤──说真的,有谁会穿这样的衣服来沃尔玛买西瓜呢?

  怕不是谁家少爷第一次自己出门买水果跑错棚了吧?兰迪好笑地,抱着看戏的心情,从后方由下往上再往下地打量少爷的背影。

  身材比例无懈可击,厚重的毛呢大衣不能掩盖他肌肉发达的事实,尤其是他饱满的二头肌和宽厚的肩膀。

  而且他不会挑香蕉。真的。他不会。

  兰迪盯着那根发青的香蕉,决定忍住。

  她是谁,能主动上前帮少爷纠正他的错误?哥谭的有钱人们根本就是另一种生物。在这个垃圾城市里要是有钱,要嘛是富超过三代的老钱贵族,要不是通过不正当途径,比方成为黑手党老大,或开一间有很多企鹅的俱乐部。

  而不论前者后者,兰迪都不想接触。所以她会绕过这个有钱人,去拿她想要的柠檬,回到她的时间循环中,继续她日复一日的生活。

  就在兰迪越过这个香蕉男,准备去秤重的时候,香蕉男抬头了。

  短暂的两、三秒内,他们四目交接。

  那是──那是一种体验。兰迪无法具体描述在这短短的两、三秒钟内,她的情绪上和小心脏都经历了什么,但她更不想将其称之为惊艳或一见钟情,那么剩下的选择就只是平实地描述她看见了什么。

  那个穿着黑色厚毛呢大衣和铁灰色西裤的男人,他有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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